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3688 证券简称:宇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宇星紧固件(嘉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本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的
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专业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
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持本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委员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本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九条 本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在审
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2)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3)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4)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决定公司内部审计部的负责人;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年报工作职责
1、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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