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3691 证券简称:绿晶生物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晶生物”)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公告编号:2025-008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
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公司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采购和费用及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及对策、关联交易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投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沟通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内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案,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公告编号:2025-008
一般缺陷 错报<利润总额的5%
说明:上述利润总额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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