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873691 证券简称:绿晶生物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绿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张之涤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经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战略委员会 3 名:张之涤、XUJUN、朱琦慧,召集人:张之涤;审计委员会 3 名:徐荣华、徐锦林、朱琦慧,召集人:徐荣华;提名委员会 3名:蒋晗、朱琦慧、徐锦林,召集人:蒋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名:朱琦慧、张之涤、蒋晗,召集人:朱琦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XUJUN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61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四、《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叶军祥先生、曹见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五、《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姚国萍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六、《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丁剑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徐荣华、蒋晗、朱琦慧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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