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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29 16:43:42 股吧网页版
捷瑞数字: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29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4T00039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录

内 容 页 次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0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2024T00039号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瑞数字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捷瑞数字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捷瑞数字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报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捷瑞数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捷瑞数字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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