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696 证券简称:捷瑞数字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事
先审议通过提名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议
并通过提名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提名刘贞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9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6.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孙伟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提名刘贞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贞峰先生,男,196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自 1999 年 12 月起历任杰瑞股份副总经理、董事、功勋顾问。现任杰瑞股份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014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名董事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提名刘贞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审查,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刘贞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东捷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5 年 3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