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131
证券代码:873697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
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
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2024年1-9月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公告编号:2024-131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等相关规定,更正内容中关于关联交易的部分未超过各年度预计金额,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期财务报表补充披露信息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财务报表补充披露信息的鉴证报告》真实、客观、准确且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相关情况。出具主体以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追加2024年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递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根元、施东辉、敬志勇
2024年12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