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3697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国信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4120029),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详见北交所官网: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1-24/1737724843_535516.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
公告编号:2025-020
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长财务报表有效期限三个月,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鉴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补充提交相关文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
的申请,2025 年 3 月 2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止审查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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