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3697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保持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现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承诺等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本公司将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接受前述约束措施,直至补充承诺
公告编号:2025-040
或替代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大股东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公司股东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和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作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本人/本企业将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接受前述约束措施,直至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三、公司董事、(原)监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公司股东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和投资者损失。
(二)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本人将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接受前述约束措施,直至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40
1、《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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