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8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创新应用功能器件产业化项
1 4,445.00 4,445.00
目
总部大楼建设及研发中心项
2 目 7,555.00 7,55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15,000.00 15,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计划使用量,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后尚有剩余,剩余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或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其它投资项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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