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旭宇光电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25-023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发行上市相关事项。截至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时,公司尚未向北京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文件。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实际情况及对证券市场的展望,公司对上市战略进行了调整。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现任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设置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同时为保持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条款的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拟修订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23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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