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旭宇光电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填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发行上市相关事项。截至本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时,公司尚未向北京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文件。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实际情况及对证券市场的展望,公司对上市战略进行了调整。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岩、余建华、肖良趁、陈燕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拟与长城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终止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日起,长城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不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由招商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能高效、有序地完成此次变更主办券商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后续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监管部门相关资料的准备、报送等;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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