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73699 证券简称:旭宇光电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林金填先生为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林金填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以上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同意选举林金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公告编号:2025-058
得担任以上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提名聘任林金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提名聘任陈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聘任杨世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提名聘任张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旭宇光电(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肖良趁,施伟力,宋健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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