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7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3701 证券简称:山本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本光电”)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以前年度增资扩股中存在与投资人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由于公司相关人员的疏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因上述特殊投资条款所引发的 3 起涉诉事项,公司亦未能及时披露。
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公司及时梳理上述特殊投资条款及相关诉讼事项,并
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发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2)、《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3)、《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4)、《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15)以及《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署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公司就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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