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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本光电: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本光电”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山本光电在 2019 年 12 月、2020 年 6 月以及 2021 年 5 月三次增资扩股过
程中,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三次增资扩股中的部分股东存在签署包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间、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的情形,上述事项未经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因上述特殊投
资条款引发的 3 起涉诉事项以及 1 起财产冻结事项,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公司与投资人周晓斌、赵后鹏、王小明、陈 宇辉、田慧萍、林青 6 人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均已解除,公司与其他 13 名投资人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尚未解除。

鉴于公司未能按期完成相关对赌协议中约定的条款,股东新余卓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程晓宁、邹禄华已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目前该诉讼仍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公司与投资人周晓斌、赵后鹏、王小明、陈 宇辉、田慧萍、林青 6 人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均已解除,特殊投资条 款相关协议解除后自始不生效,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重新生效或恢复效力,该 解除是永久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对于其他 13 名尚未解除特殊投资条 款协议的投资人,公司将积极与投资人进行沟通并解除所签署的特殊投资条 款,如特殊投资条款能够解除或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该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以及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无法与投资人达成一致解除意 见,或投资人拟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主张其权利且公司被法院判决按照相关协议 回购其股份或承担违约责任,该事项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财务方面产生 一定的不利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上述事项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国投证券作为山本光电的主办券商,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已及时督促公司开 展梳理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以及相关涉诉事项的工作,并督促其补充披露相 关公告。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督导山本光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之补充协议等。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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