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8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3701 证券简称:山本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事先告知函[2024]240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周晓斌 董监高 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
王志高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徐敏 董监高 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
赵后鹏 董监高 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
龚裕和 董监高 时任董事
邓剑玉 董监高 董事、时任监事
公告编号:2024-031
张仁发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山本光电及其共同实际控制人周晓斌、
王志高、徐敏、赵后鹏、时任董事龚裕和、董事邓剑玉、新余卓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山本光电时任董事张仁发)以及其他外部投资人在前期签订特殊投资条款解除协议的情况下,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特殊投资条款事项再次进行约定,约定内容与前次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内容一致,涉及公司作为回购责任承担主体的禁止性特殊投资条款。
山本光电股票于 2022 年 6 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相关特殊投资
条款在公司挂牌时未履行完毕且未解除。山本光电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
请挂牌材料中如实披露特殊投资条款相关事项,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发布公告,
补充披露上述特殊投资条款事项。截至目前,山本光电已与其中 6 名投资人解除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另有部分投资人签订的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尚未解除。
山本光电未在申请挂牌前及时清理公司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特殊投资条款,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特殊投资条款相关事项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山本光电未在申请挂牌前及时清理公司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特殊投资条款,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充分披露特殊投资条款相关事项并作重大事项提示,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2020 年 11月 6 日发布)第 1-3 条的规定。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晓斌,共同实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