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73701 证券简称:山本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解除特殊投资条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本光电”)在 2019 年
12 月、2020 年 6 月以及 2021 年 5 月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与上述三次增资扩股中的部分股东签署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间、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
一、特殊投资条款的解除情况:
2025 年 6 月 13 日,程晓宁、邓剑玉、龚裕和、广东天下有道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嘉兴启浦峰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坤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睿创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卓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威、谢利勇、熊昊、徐敏、邹禄华共计 13 名投资人与山本光电经协商一致分别签署《解除协议》。
该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补充协议》(即特殊投资条款协议);《补充协议》解除后自始不生效,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重新生效或恢复效力;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正在履行中的对赌相关协议或类似的利益安排等。截至目前,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在 2019 年 12 月、2020 年 6 月以及 2021 年 5 月公司增资扩
股过程中与投资人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均已全部解除。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投资人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相关协议均已全部解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与投资人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解除协议等。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