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5)第 6600 号《审阅报告》是对公司 2025 年一季度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在马来西亚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考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9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上市发行方案中发行股票的数量,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第三次修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2024年 8 月 30 日第二次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议案属于董事会授权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文肖、欧伟胜、周秋香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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