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3702 证券简称:世昌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高士昌、高永强、高胤绰、梁卫华、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4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高士昌与高永强、高胤绰系父子关系,高士昌与梁卫华系翁婿关系,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高永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挂牌时,高士昌、高永强、高胤绰、梁卫华基于亲属关系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2023 年 11 月,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成为公司新增股东,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新增一
致行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甲方高士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7%;协议乙方高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3%;协议丙方高胤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协议丁方梁卫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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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26%;协议戊方天津武清合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以上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5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6%。(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高士昌、高永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均为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昌股份”“公司”)的股东,甲方与乙、丙方系父子关系,甲方与丁方系翁婿关系,戊方为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甲方、乙方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协商一致,各方对丙丁戊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各方就股东权利行使及经营决策等方面保持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一)丙丁戊方在世昌股份下列事项上与甲乙方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
1. 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
2. 向董事会、股东会行使提案权;
3. 行使董事、监事(如有)候选人提名权。
第二条 各方就世昌股份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
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应当以甲方、乙方的一致意见为最终意见;甲方、乙方就重大事项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各方应当以甲、乙方中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较高者意见为最终意见;若届时甲、乙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相同,则以甲方意见为准。
第三条 各方确认,自世昌股份设立且各方持有公司股份以来,各方已实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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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协议约定事宜保持一致行动。
第四条 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为不可撤销条款。
第五条 各方承诺,任何一方不得签署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方签署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第六条 各方确认,在持有(含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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