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59
证券代码:873710 证券简称:博生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对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告编号:2024-059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增加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增加的商业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公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弘、谢纪刚、陈亚东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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