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3710 证券简称:博生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立
功先生提名张志辉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张志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公司原总经理李立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计划聘任张志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张志辉先生,男,出生于 1977 年 1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河北科技大学化工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2006 年 6 月-2012 年 8 月历任石家庄四药
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经理,2012 年 9 月-2015 年 9 月任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仓储部
经理,2015 年 9 月-2021 年 9 月任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1 年 10 月-2023 年 7 月任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总经理,2023 年 8 月-2024
年 12 月任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中心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河北广祥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5
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聘任的总经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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