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3710 证券简称:博生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对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聘任的总经理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公告编号:2025-002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弘、谢纪刚、陈亚东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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