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3710 证券简称:博生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对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说明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及执行有效性的认定》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 2024 年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关联交易内容真实,遵循了公平、公开、公证的原则。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对于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
公告编号:2025-014
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以公司经营业绩、绩效考核情况为评价基础,与公司整体薪酬制度保持一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弘、谢纪刚、陈亚东
2025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