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3710 证券简称:博生医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任命姜永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并设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
永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姜永先生,男,出生于 1982 年 7 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
2004 年 7 月-至今 历任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员、实验室主任,现任质量部副经理。
公告编号:2025-056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姜永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姜永先生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姜永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江苏博生医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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