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60
证券代码:873711 证券简称:卓越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武汉光谷卓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曹民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曹民先生符合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长的职责要求,其选 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选举曹民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 认为,曹民先生符合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职责要求, 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曹 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公告编号:2023-060
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杜坤勇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杜坤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教育背景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其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杜坤勇先生、卢毅先生、林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新桃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镇、罗知、翟华云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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