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73711 证券简称:卓越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武汉光谷卓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相关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7
经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经营交易性的关联交易,仅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民或曹民及夫人吉云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关联交易为公司资金筹集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和降低公司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我们,于会前收到了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材料,并对公司 2024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必要的沟通,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分析了其与各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审议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融资的需要,按我国银行贷款的相关政策规定,依市场化运作方式而进行,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资产和业务的独立和完整。
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镇、罗知、翟华云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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