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73712 证券简称:金则利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在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
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717012367F。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衡阳市金则利特种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ngyang Jinzeli special allo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白沙洲工业园长塘路 2 号
邮政编码:421007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9.7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将通过对公司资产和其它社会资源的合
理整合与优化利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争取公司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公司有关方面的合理利益并使全体股东得到最大的投资回报。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