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3715 证券简称:能之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上市事宜等相关议案,确定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独立董事陈连勇、陈军、周海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公 司 2023 年 年 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进行调整,现对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 9,116.60 9,116.6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41.85 3,541.85
3 补充流动资金 3,350.00 3,350.00
合计 16,008.45 16,008.45
公告编号:2025-03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规定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金额,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需要,针对超出部分资金,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做出适当使用。
二、调整后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 9,116.60 8,116.6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41.85 2,541.85
合计 12,658.45 10,658.45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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