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8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3717 证券简称:品瑶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品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黄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黄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重大协议。
短线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未及时披露重大协议
公告编号:2024-024
2023 年 5 月 8 日,黄一与自然人投资者签署《老股转让协议》,出售持有股
份 200 万股。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前品瑶股份进行权益分派,将股本增加至 8000 万元;在转让股票后部分公司董监高所持股票进行自愿限售。黄一未及时告知品瑶股份并披露该重大协议。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2、短线交易
2023 年 6 月 26 日卖出品瑶股份股票 200 万股,该行为发生于最后一笔买入
品瑶股份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构成短线交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未及时披露重大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一作出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24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高度重视此次自律监管措施决定,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切实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黄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92号)
浙江品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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