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7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73720 证券简称:天舜食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火灾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天舜食品”)租赁嘉里志甄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里志甄”)的仓库发生火灾事故,该仓库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兴顺路 288 号。根据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沪嘉消火认字〔2022〕第 0003 号),认定起火原因为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仓库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 12 月 6 日,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食品有限
公司与嘉里志甄就本次仓库火灾事故中涉及的损害赔偿等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嘉里志甄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一、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因兴顺路 288 号仓库火灾一事,导致甲方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巧克力粉”、“可可粉”等相关货物及托盘全损。
公告编号:2022-020
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按下列赔付方案,由乙方向甲方赔付相应损失:
(1)双方确认,乙方按照受损货物价值、托盘剩余价值合计人民币约 3,231万元向甲方进行赔付。
(2)具体支付方式为:
a)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乙方以截止至 2022 年 8 月的甲方及天舜食品应付
未付乙方的各项服务费先行折抵部分赔付金额,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支付;
b) 在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乙方以甲方 2023 年度应付乙方的各项服务费
先行折抵部分赔付金额,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支付;
c) 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乙方以甲方 2024 年度应付乙方的各项服务费
先行折抵部分赔付金额,不足部分乙方以现金支付;
三、在甲、乙双方维持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签约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履行争议,则再自动续约一年。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在维持合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后续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其实际仓储需求尽可能维持每年的业务量基本与 2022 年的业务量相当,具体业务量以甲方届时实际需求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和解协议》,保障了公司合法权益,避免了对公司及股东可能造成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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