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9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73720 证券简称:天舜食品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5:00。
公告编号:2022-023
其他方式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 15:00-16: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720 天舜食品 2023 年 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周富村新塘 1 组 80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经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上述协议的解除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司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由东方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上述协议自
公告编号:2022-02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报告中对公司与光大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宜进行了说明。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工作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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