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06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73720 证券简称:天舜食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3 年 2 月 3 日;
原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简称为“天舜食品”,股票代码为“873720”。
公司原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光大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3-002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01 月 16 日与原主办券商光大证券签署了《天舜(杭州)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的协议》,并于同日与东方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两份协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关
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光大证券变更为东方证券。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各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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