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3721 证券简称:华腾新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且具有多年为
公告编号:2025-006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经验与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北京华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群、辛崇阳、张胜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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