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30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73722 证券简称:良淋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8 日,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东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与股东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约定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461,160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实缴,以下称为“标的股
份”)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计算方式为:投资价款总额×[1+10%*n]-公司分红
款。n=自投资完成日(即 2017 年 11 月 2 日,含当日)起至回购日(即甲方收到
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不含当日)止的日历天数÷365。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将全部股份转让款以银行
汇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全部股份转让款后,在合理期限内,根据乙方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的要求办理标的股份变更手续,并提供变更登记所需的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承诺函、甲方的营业执照、甲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相关主体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双方按股转公司的规定各自承担办理相应股份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向股转公司支付的转让经手费等。
公告编号:2024-03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