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3722 证券简称:良淋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 10 月 26 日,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招银财富”)与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淋投资”)及汤红富于签署了《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银财富有权要求德淋投资及汤红富中的任何一方回购招
银财富持有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i 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
格的首次公开发行;ii 证监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申请出具终止审查或不予核准的决定;或公司主动撤回其首次公开发行之申报材料,在一年内未再次申报。回购价格=投资方的投资价款总额×[1+10%*n]-投资方收到标的公司分红款。n=自投资完成日起至回购日止的日历天数÷365。
经各方协商一致,招银财富与良淋科技、德淋投资及汤红富于 2022 年 1 月
6 日签署了《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补充协议》中“首次公开发行/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的含义修改为“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投资方所认可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交易”;将关于股份回购的情形之“公司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
格的首次公开发行”修改为“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实现合格的首次
公告编号:2025-001
公开发行”。
上述信息已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在《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
让说明书(申报稿)》中公开披露。
二、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情况
2024 年 9 月 28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德淋投资与股东招银财富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招银财富向德淋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61,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08%),转让总价为 6,315,736.58 元,转让后德淋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由 54.1407%增至 55.0915%。上述协议相关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开披露(2024-037 号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杭州德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杭州德淋投资 26,258,231 54.1407 26,719,391 55.0915
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银财 461,160 0.9508 0 0
富展翼成长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双方到中国结算办理过户登记。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1
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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