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3732 证券简称:佰源装备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配机制, 保证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佰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 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 充分维护公 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五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公积金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第八条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和/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第九条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 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公告编号:2025-069
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交由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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