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5:41:21 股吧网页版
康源水务:合规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加
强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违规事件,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或员工履职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
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事件。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倡导合规经营价值观为导向,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合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及依法治企建设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强调关口前移、事前防范和过程控制,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
本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本公司党建工作机构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六条 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
(二)负责推动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责;

(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 监事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

(二)负责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三)负责对引发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第八条 经营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落实董事会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组织架构;

(四)负责明确公司合规管理流程,采取措施推动合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组织应对较大及以上违规事件;

(六)负责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七)指导监督各部门合规管理工作;

(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