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15:32:46 股吧网页版
康源水务: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拟就北斗湖东南角人工湖回填及绿化工程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拟签署合同金额为 10,530.00 元。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拟就厂区道路维修工程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水投诚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拟签署合同金额为3,418,042.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鄂
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议案》《关于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水投诚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于永庄、王一珏、孙瑞锋、孙小军、郝永刚、余莎日娜、庞煜婕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5-036

名称: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桑盖村四社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 B 座 5 楼

注册资本:13,1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休闲观光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永华

控股股东: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鄂尔多斯市水投诚源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镇桑盖村四社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数据企业总部基地1307

注册资本:3,5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

公告编号:2025-036

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苏太子平

控股股东: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拟就北斗湖东南角人工湖回填及绿化工程与关联方鄂尔多斯市农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拟签署合同金额为 10,530.00 元,定价确认方式为询比价。

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