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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康源水务: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873734 证券简称:康源水务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管理委

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
制定<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鄂尔多斯市水投康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效率和质量,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合规管理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研究公司合规管理
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法律专业、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下设合规管理工作组,合规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
证券事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相关会议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公司的内部制度的实施;

(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三)审核公司合规管理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

(四)听取合规管理工作汇报,指导、监督、检查合规管理工作;

(五)研究讨论公司涉及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和职能,并提出建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授权的合规管理职责;

(七)研究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方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八)研究公司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

(九)监督、评价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审查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执行情况;

(十)监督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应对年度合规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形成报告,审议
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十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合规管理工作组应根据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公司有关方
面的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二)合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告;

(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或优化方案;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提
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十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应于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将本年度合规管理委
员会的履职情况形成报告,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不受前述时间的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或在没有该项委托时,由二分之一委员共同推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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