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3740 证券简称:大连华阳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大连华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
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十九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除上述情形外,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二十二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 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因上述原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因需要注销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向公 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依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的税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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