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0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73741 证券简称:豪钢重工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对公司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
公告编号:2024-054
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宜尚在审核过程中,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章程修正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54
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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