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钢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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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5
公告编号:2024-075
证券代码:873741 证券简称:豪钢重工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阅读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资料及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是基于企业当前发展实际和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认真研究后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薛丽珍 李永清 曹胜根
2024年11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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