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3742 证券简称:网进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实际业务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 2025 年业务发展
规划。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决定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
执行,在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关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可以提升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公告编号:2025-023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关于孙敏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暨提名补选胡晓明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是在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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