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73746 证券简称:油威力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监事会其他重要文件;
(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
事会主席或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九条 (一)检查公司财务;
第十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十一条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第十三条 (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第十四条 (六)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第十五条 (七)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监事会应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
合并分立、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对董事会、董事、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股东会提交专项报告。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要讨论公司
中期、年终财务报告及监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第二十一条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第二十二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第二十三条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第二十四条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
处罚时;
第二十五条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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