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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5:33:02 股吧网页版
油威力: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73746 证券简称:油威力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油威力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资金占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机关或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对关联人的实质判断应从其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

第八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
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九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有关管理机关或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
据上述规定事项,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此作出的专项说明进行公告。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
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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