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873748 证券简称:华科泰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杨国平因对计票方式有异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张桂林因对计票方式有异议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林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99.0030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汪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757.0363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728%;反对股数 1,515.255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63%;弃权股数 426.7112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9%。
上述同意股数中包含杨国平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天津科泰胜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投弃权票合计 1,359.7547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71%。依据林斯先生提供的其与杨国平先生签订的《<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称“《共同控制协议》补充协议(二)”)第二条:
“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时,如协商不一致,则:
1)与以下内容相关的经营计划、人员任命、制度审批等事项以杨国平意见为准,并由双方根据杨国平的意见共同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①与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相关的;②与公司日常行政事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③与公司财务核算、管理相关的:④与公司证券发行、法律事务相关的。
2)以下内容相关的经营计划、人员任命、制度审批等事项以林斯的意见为准,并由双方根据林斯的意见共同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①与产品研发、注册审批相关的;②与采购、仓储管理相关的;③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
④与售后技术服务相关的;⑤其他未在本协议列示,但属于董事会、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以下简称“《共同控制协议》补充协议(二)第二条”)
经公司核实,本议案内容系未在《共同控制协议》补充协议(二)列示,但属于董事会、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以林斯先生的意见为准。林斯先生对
本议案投同意票,虽然杨国平先生对本议案投弃权票,但依据双方签订的《共同控制协议》补充协议(二),公司应将杨国平先生所投的弃权票统计为同意票。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选举林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83.747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537%;反对股数 1,515.2555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6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议案内容:
选举杨国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99.0030 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陈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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