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73748 证券简称:华科泰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杨国平)、被申请人(林斯)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申请人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该仲裁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予以受理。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向申请人送达
受理通知,案号为:(2025)京仲案字第 05377 号。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杨国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林斯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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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申请人杨国平持股数 1175.26 万、持股比例 23.23%,被申请人林斯持股数 1127.11 万股、持股比例 22.28%。
申请人杨国平与被申请人林斯于 2010 年 5 月 15 日在北京市签订《关于共同
控制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
议”),并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16 日签订《<关于共同控制北
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对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七个议案进行了表决。其中议案一《关于选举汪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申请人投弃权票、被申请人投同意票;议案五《关于选举胡琛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申请人投弃权票、被申请人投同意票;议案七《关于选举张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申请人投同意票、被申请人投反对票。根据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第二条约定“双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时,如协商不一致,则: 2)以下内容相关的经营计划、人员任命、制度审批等事项以林斯的意见为准,并由双方根据林斯的意见共同行使提案权及/或表决权:⑤其他未在本协议列示,但属于董事会、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公司将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按照被申请人的投票意向进行了统计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确认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关于共同控制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协议书》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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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任何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申请人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该仲裁申请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予以受理。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向申请人送达
受理通知,案号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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