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7
一、《第二轮问询函》问题 1.核心品种竞争优势及披露信息准确性 ...... 7
二、《第二轮问询函》问题 5.制种采购情况披露不充分 ...... 47
三、《第二轮问询函》问题 6.其他问题 ...... 52
四、《第二轮问询函》补充说明 ...... 60
第二部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回复更新...... 61
一、《问询函》问题 1. 业绩增长主要来源于购买、授权经营的新品种...... 61
二、《问询函》问题 2. 独立研发能力及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99
三、《问询函》问题 5. 与第一大客户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及公允性...... 129
四、《问询函》问题 15. 其他问题...... 133
第三部分《法律意见书》相关事项的更新 ...... 135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3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35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35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4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40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4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43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4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4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50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156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159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159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60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160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和政府补助 ...... 161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 16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6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64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65
二十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67
二十二、结论意见 ......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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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
告》”),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年10月16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要求本所律师就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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