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34:04 股吧网页版
金苑种业: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3749 证券简称:金苑种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权益分派,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一致认为上述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完毕,根据 2024 年实际情况并结合 2025
年公司的发展经营需要,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估完毕,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及资

公告编号:2025-012

产回报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已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核确认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将董事会成员由 9 人调整为 6 人,同时停止施行原制定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系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经营管理实际需求,取消独立董事,同步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已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公告编号:2025-012

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