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调整为“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3)因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的“监事会、监事”将进行删除,亦不再重复标注。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人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适应发展的要求,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保护股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是: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 围是: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和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储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和存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控 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 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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