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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15:56:22 股吧网页版
知鱼智联: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02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制度为本议案的子议案(3),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条下款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或董事会。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全部满足下列条件的范围内对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前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所涉及的交易(对外投资和收购出售资产以下统称“本条交易”)予以批准:

1、 本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小于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0%超过 1,500 万元
的,本条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小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的事项;

3、 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不高于 1,500 万
元的(含本数),本条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不高于 1,500 万元(含本数)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本条规定的需由股东会批准的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即可,免予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执行控制

第六条 公司在确定对外投资方案时,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意见及建议,注重对外投决策的几个关键指标,如现金流量、货币的时间价值、投资风险、财务费用、负债结构等。在充分考虑了项目投资风险、预计投资收益及偿债能力,并权衡各方面利弊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投资方案。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后,应当明确出资时间(或资金到位时间)、金额、出资方式(或资金使用项目)及责任人员等内容。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查批准。
第八条 对外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后,由获得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具体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与被投资单位签订合同、协议,实施财产转移的具体操作活动。在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之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投资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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